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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工伤保险费率拟下调 基准费率0.3%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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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规定的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或者法人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即日起至5月26日,公众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提出意见,或将书面意见寄至“广州市教育路8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并在信函外注明“征求意见”。
 
  省本级统筹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15%、0.3%、0.45%、0.6%、0.72%、0.8%、0.9%、1.0%
 
  对执行新行业基准费率标准高于0.3%的参保单位,即第三类至第八类行业所在参保单位,其缴费费率实行阶段性下调至0.3%执行,实施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起至另有规定调整为止。
 
  省直工伤保险费率拟下调 基准费率0.3%封顶
 
  记者占文平报道 继广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后,广东省直工伤保险费率也准备进行调整。根据广东省人社厅近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直工伤保险费率拟由现行的三档调整为八档,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15%、0.3%、0.45%、0.6%、0.72%、0.8%、0.9%、1.0%。征求意见稿同时说明,自7月1日起至另有规定调整时为止,第三、四、五、六、七、八类行业参保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至0.3%执行。
 
  新快报记者发现,执行0.15%基准费率的包括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国家机构,人民政协等。
 
  执行新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后,尤其是规定0.3%封顶后,广东省直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大大降低。据了解,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无需缴纳。
 
  除了基准费率大幅降低,征求意见还配套有费率浮动机制。按照国家规定,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征求意见稿表示,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级等因素,定期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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