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积极做好工伤预防。
工伤保险的宗旨不限于工伤的救治和康复,无论是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角度,还是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角度看,工伤预防更为重要。只有工伤预防做好了,工伤保险制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工伤预防的主要责任在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方面应主动做好有关工作,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
由于工伤的发生现场大多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因此,用人单位要承担及时救治的责任。职工发生工伤时,一方面,用人单位的抢救要抢时间,以满足紧急救治工伤职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运送伤员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科学的卫生防护手段和技术,使伤情得以控制,而不加重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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