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伤认定决定书是2010年12月份出来的,没有申请复议,现复议期已过。
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旧法要求行政复议前置,新发未要求)。
答:你的情况只能按老条例来执行。
即使能够让你按新《工伤保险条例》来申请行政复议与诉讼,因行政复议申请时效是60日(自受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而直接申请行政诉讼的时效也只有3个月,但现在诉讼申请时效也已过了,所以,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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