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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调整工伤保险政策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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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人社局昨天宣布,本市全面调整了工伤保险政策,工伤认定只能移送一次,严禁区县间踢皮球;单位不举证可单方面认定;防止单位拖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增加1至6个月。本市还将公务员正式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内。

  北京全面调整工伤保险政策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

  北京市人社局昨天宣布,本市全面调整了工伤保险政策,工伤认定只能移送一次,严禁区县间踢皮球;单位不举证可单方面认定;防止单位拖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增加1至6个月。本市还将公务员正式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内。

  本市规定并相应提高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相关待遇标准。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过去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同时为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新政决定,今后用人单位只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可,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虽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补助变少了,但实际工伤职工拿到手中的补助却增加了。加上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共获得为6至3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增加最多的是五级伤残,由原来的30个增加到36个月。

  单位应支付四类待遇

  新政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项目,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自核定结论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的次月起开始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工伤职工死亡的次月起开始支付。

  为避免推诿,新政策首次规定了指定管辖制度。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认为工伤认定申请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的,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及时报请市社保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市人社局方面透露,目前企业经常会有经营地、注册地和为职工上社保的三大地址全不一致的情况。有时这类企业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会遇到各区县均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问题。今后如果A区将这类职工移送到B区,B区将不能再移送,而是由市人社局裁定是A区还是B区负责工伤认定事宜。

  单位不举证可单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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