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公务员工伤赔偿与养老医疗将与普通人一样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2012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州市公务员、全额拨款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根据全省的部署,逐步纳入“社保五险”之一的工伤保险制度范围。

  公务员医疗养老都将社会化

  对于今年工作的部署,杨秦指出,今年将研究完善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研究制定城镇居民与新农保的整合制度,研究和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机关、全额拨款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全日制职工、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对此,市人社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人社厅的相关部署,今年推进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逐步开展社会化养老改革,参加工伤保险就是迈出的“第一步”,接下来,将陆续推进养老、医疗等社会化改革进程。

  包括广东仅7省份还有公费医疗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已有24个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还有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贵州、陕西等7个省份的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以北京市为例,从今年1月1日起,该市国家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以降低公务员的职业风险。

  针对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和工伤发生率,其参保标准也将与本市一类行业的其他用人单位一样,实现了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的统一。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