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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六类组织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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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省政府获悉,我省近日修订了《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工伤的认定范围,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纳入工伤保险的适用范畴,并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今后,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这笔费用同样要由用人单位偿还,如果用人单位不偿还,将面临法律的追偿和惩罚。

  另外,如果是第三人造成职工工伤,但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这时工伤保险基金也将先行支付,之后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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