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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社会保险法》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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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1日起,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将实施。并规定,工伤保险医疗费可先行支付,不满15年可补缴以领取养老金,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同时也将‘累计最低缴费满15年’和‘基本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政策上升为法律。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亮点多多,昨日,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对其中一些亮点进行了解读。

  “《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民生的深层次关注已经提高到最高的立法层面。”陈逢逢表示。

  他说,该法实施以后,养老和医疗保险将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将覆盖全体职业人群,被征地农民参保也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此外,《社会保险法》将新农保制度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范围,新农合也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其他职工一样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这五大社会保险。

  关键词A:工伤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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