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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老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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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柳州市将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实行统一管理。

    三、已参加我市工伤保险但欠缴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2003年12月31日《条例》实施之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老工伤人员,补齐欠缴金额后,按本条第一项纳入统筹管理;2004年1月1日后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老工伤人员,补齐欠缴金额,并缴纳一次性费用后纳入统筹基金管理。一次性费用的计算标准以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为准。

    老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

    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老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对工伤职工原工伤部位的伤残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已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原鉴定结论仍然有效;如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对工伤职工原工伤部位的伤残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须实事求是地提供“老工伤”人员的有关情况,对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经发现,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依法追回被骗取的工伤保险基金,还要追究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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