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卡遗失,可拨打12333电话挂失或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地点书面挂失,社会保障功能挂失即时生效。12333电话挂失后,市民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书面挂失,否则社会保障功能在3个工作日后将自动解除电话挂失。
电子钱包被有效查封或自受理日起1年后生效。
银行账户功能口头挂失须通过银行提供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功能书面挂失须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7日后可办理销卡转账。
(八)卡挂失后又找回来,如何处理?
卡挂失后,若找回挂失的卡且未办理补卡申请的,由持卡人本人携卡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地点办理书面解除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功能即时解挂。
电子钱包解挂7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
银行功能解挂另需由持卡人本人持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
(九)卡挂失后如何补卡?
补卡需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网点办理,3个工作日后可领新卡。
旧卡已开通银行功能的,银行余额由持卡人本人携新卡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指定地点按规定转帐,原挂失卡绑定的各项银行卡增值业务功能同时失效,须在新卡重新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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