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日前,我市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全部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险种后职工将能享受包括门诊医保在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为提升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及其职工医保待遇,今年3月,按照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全市所有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转险种”)。
“转险种”能够带来怎样的好处?据介绍,过去,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并无医保个人账户,仅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并不享受门诊方面的医保待遇。“转险种”后,单位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7.5%,在职个人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职工则无需缴纳,便均能享受包括门诊医保在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至5月份,我市已将13508名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全部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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