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青岛市“十二五”期间将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普遍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均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还将适时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