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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3个条件可不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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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养老金调标,我该加多少?”“70岁啦,还要不要交医保?”“参保人员是否能查询个人账户金额?”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12333”现场咨询会上,除了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在场外正常接听外,现场安排了34位科室负责人、专家为市民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当日活动,吸引了400位居民咨询养老、就业、医保、创业等问题。

  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另外,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试用期,单位应该为我缴社保吗?

  专家:应该

  昨日,在沙市区某企业工作的李小姐提出,在试用期间,单位是否应该为她缴纳社会保险?

  李小姐告诉记者,她已在沙市区一家公司工作了2个多月,单位并没有给自己买社保。单位负责人表示,单位只给正式职员买保险,试用期间的职工不买社保。

  市人社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我与单位就劳资问题发生争议,怎么办?

  专家:可申请劳动仲裁

  张先生在一家文化单位工作,最近,他与单位就买社会保险的问题发生争议。昨日,张先生找人社部门专家咨询,他应该找哪个部门评理?

  市人社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工作人员介绍,因确定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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