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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农合”财政补助提高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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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扬州市贯彻<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明确到今年年底,扬州将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新农保”参保全覆盖。

  2005年开始建立包括养老在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达100%,覆盖了市区6.9万名被征地农民,覆盖率95.1%。200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市及邗江区均已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截至今年3月底,参保人数达54.42万人(含原新农保转参人员),其中市区8.9万人,全市参保覆盖率达58.2%;全市领取养老金人数达11.61万人,平均发放水平达每人100-200元/月,其中仪征更被国家确定为新农保试点地区。

  7.7万在校大学生参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构成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扬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经覆盖城乡。”有关人士介绍说,2007年以来,我市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特困居民”全部纳入医保范畴,在政策上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

  据介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质态良好,报销待遇稳步提升,2009年底,市区参保职工45.4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4.7万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医保目录范围内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0%与90%。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过不同缴费、补贴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09年底,市区25.9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包括7.7万名在校大学生,参加保险后,不少患病居民有了医疗保障,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了60%,让无数患病居民得到了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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