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世纪英才和智尊宝教育金和婚嫁金领取
当被保险人生存到15、16、17岁,每年可以领取3000元的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到18、19、20、21岁,每年可以领取10000元的教育金,,合共领取52000元。
其中:世纪英才在18、19、20、21岁提供教育金5000元/年,共20000元。
3、智尊宝个人帐户增值保障
一、帐户是为增加投资返还而设立的,开户后将收取初始费用、风险保费及管理费,
二、每年缴交4000元进入基本帐户费用,设计投入14年,可于中途或退休时,一次性或分期领取帐户价值。
三、每年一次或多次追加额外投资保费,最低额度2000元,最高无上限。
四、保单生效后即可申请领取个人帐户价值;如不领取,则享有投资回报,最低保证利率为1.75%
个人帐户价值
首年个人帐户价值2310元(中等利率)
被保险人 25岁个人帐户价值增加到 假定低等(1.75%)收益:27394元
假定中等(3.6%)收益:47787元
假定高等(5.5%)收益:69276元
注:当被保险人在15-21岁共领取走32000元后
被保险人 30岁个人帐户价值增加到 假定低等(1.75%)收益:27824元
假定中等(3.6%)收益:54884元
假定高等(5.5%)收益:86196元
4、身故保障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40000元+个人账户价值净值。
5、全残保障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七十五岁前全残,则本公司将给付全残保险金:40000元+个人账户价值净值。
对于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及全残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较先发生者予以给付,较先发生时日以身故时日或全残时日为准。
6、额外意外全残保障(被保人为未成年人时拥有)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二十二岁以前,因遭受意外事故,且于该事故发生三天后仍然生存,并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全残,则获得120000元+个人账户价值净值之和的保险金。
7、保费豁免:
在被保险人未满21岁前,因为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则豁免合同应交而未交的保险费,合同仍然有效。
保单特色
灵活组合 方便自主 重大疾病 分类给付 附加合同 保费实惠 意外风险 多重保障
保底收益 稳健理财 费用清晰 账户透明 账户资金 方便取用
一、可以变更期交保险费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提出变更主合同期交保险费的书面申请。
二、可以暂停缴费
若投保人超逾宽限期仍未缴付主合同的期交保险费,且个人账户价值净值足以支付保险合同费用以及风险保险费,则主合同即进入暂停缴费期。在暂停缴费期内,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约定收取保险合同费用以及风险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暂停缴费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
三、可随时追加保险费
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在主合同有效期任何期间,都可以追加保险费,用于增加个人账户价值,最少2000元/次,且每年累计不得大于5倍年缴基本保险费。
四、可以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可以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每次领取数额必须大于等于500元,且领取后帐户价值净值须大于等于2000元。
五、可以调整身故保额
可以在保险合同有效期任意时间内提出提高或降低身故保额申请。(注:基本保额≥基本保险费×20)
(本计划书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正式保单或保监会核准之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