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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基金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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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常住户口部(引进人才子女凭《上海市居住证》),到计划免疫登记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由收费医院查核后,并登记户口簿户号6位数(下同)、外来媳妇子女登记父亲户口簿户号、《上海市居住证》编号。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

  *入院时可免交50%住院预付金。

  *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医疗费用(标准参照医保政策),由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

  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患儿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暂不设起付标准,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凭“大病专科门诊就医记录册”办理支付手续。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

  *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金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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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医疗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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