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销比例:
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比例(%)每年限额(万元)
在职员工200050502
退休职工130070302
70周岁以上130080202
⑵、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至3万元3万元至4万元4万元至7万元
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报销比例|个人负担
三级医院85%15%90%10%95%5%
二级医院87%13%92%8%97%3%
一级医院90%10%95%5%97%3%
注: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报销金额封顶17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补助10万。
林口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市级医院50%;县级医院:60%;乡镇医院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