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因意外发生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这以新华为代表的公司
2.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这是多数公司拥有的条款
3.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或一二三级残豁免保费,这是以中英为代表的公司
4.除了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定期寿险条款,还有公司提供投保人保费豁免定期重疾保障的,中英人寿、中意人寿、生命人寿、光大永明、信诚人寿等公司有这样的可选择条款
5.被保人重疾保费豁免条款,多数公司的产品在有附加重疾的年金产品上可以搭配重疾豁免,目前阳光人寿的阳光宝贝等就是这样,阳光人寿的产品通常是不能附加投保人保费豁免。
目前教育金可附加豁免条款最全的笔者有做过中英的小太阳方案,有三重豁免:身故、残疾(本身含有全残保障
保费豁免有两种情况,一个是豁免投保人,一个是豁免重大疾病
1.豁免投保人是指,在交费期间内,如果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是一二三等残疾无法继续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主险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缴!保单的利益不变!
2.豁免重大疾病是指,在交费期间内,如果被保人发生了重大疾病,那么以后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缴,保单利益不变
不是所有的教育险都有豁免的,因为教育险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教育金保险的保费豁免功能其实也是一柄双刃剑,对于投保人而言,利用该功能可以提高保单的附加价值;对于保险人而言,可以吸引客户投保。但天下无免费之午餐,投保人还要为此增加缴费;而保险人也要担当更多的风险。
我的建议是对于传统的教育险,还是有必要增加此项功能;对于新型的教育险,如少儿万能险,要在设计上下功能,一方面提高起点保费标准的同时,为客户真正增加教育金的额度,另一方面,代理人也要识别需要解决教育金的客户,这类客户本身就有较好的风险意识,往往也会先为自己解决保障设计问题。
投保人如果真正需要做子女的教育金准备,不妨先解决大人的保障问题再作此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