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单:平安寿险保户熊先生于2009年3月22日投保了平安鸿祥定期寿险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年缴保费1137元。
二、事故:于2011年4月23日晚上19点在家中,因地面(磁砖)有水滑倒,触到玻璃门伤及到右手。当晚于北京积水潭医院外科治疗。
三、报销范围:意外伤害医疗(100元以上100%报销,最多报销2万元)
四、被保险人治疗费用总计:
P0101000041199114于2011年4月23日晚19点在家中,因地面有水滑倒伤及右手,当晚于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 | |||||||
日期 | 总计 | 备注 | |||||
西约 | 897.88 | ||||||
放射 | 80 | ||||||
中成药 | 208.85 | ||||||
治疗费 | 65 | 10 | 10 | 33 | 34 | ||
材料费 | 917.3 | 71.84 | 71.84 | 76.74 | 31.14 | ||
化验 | 35 | ||||||
手术费 | 878 | ||||||
合计 | 3082.03 | 81.84 | 81.84 | 109.74 | 65.14 | 3420.6 | |
手续齐全上交柜面 |
五、实际报销金额(100元以上100%报销)
此处手写(并提供报销理赔的证据:例如95511手机短信通知或平安行销系统通知):
1、理赔申请书 单证代码8277
(提示:由保险业务员提供,被保险人在保险代理人的指导下并在指定处签字)
2、理赔授权委托书 单证代码1110
(提示:由保险业务员提供,被保险人在保险代理人的指导下并在指定处签字授权)
3、保险单复印件(P010100004119114)
4、事故证明:被保险人所在区的居委会盖章证明或所属单位盖章证明
5、被保险人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或中国招商银行账号(存折或借记卡)
6、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7、医院诊断证明
8、医院收费专用收据
9、医院收费清单
10、受委托人(保险代理人或其他人代办)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它:
手续齐全一般三个工作日理赔款到账,如果超出10天,则理赔部门会通知客户理赔进展情况。
2011年5月11日整理,以备了解关注保险理赔或购买保险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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