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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受害者不获赔偿 车险中的霸王条款
2012-02-07 23:53:55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认定“醉酒驾驶”可免赔双方所有损失?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醉驾是否能进行定损获得理赔?交警如何判断是否醉酒驾驶?请看下文详细分析。

  在2011年12月12日晚,一辆黑色的日产高速行驶在繁忙的北京三元桥上。令人震惊的是,这辆日产正处于逆行中,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速腾因为躲避不切,与这辆逆行的日产发生了正面碰撞。强烈的撞击致使车头严重损毁,驾驶舱变形,日产司机当场死亡,而万幸的是速腾女司机并没生命之危险仅腿部骨折……经过交警部门取证鉴定,日产司机为醉酒驾驶,被判全责。速腾车主提出索赔,但结果却令大家失望。

  认定“醉酒驾驶”可免赔双方所有损失?

  一个月之后,这位不幸的速腾女车主推着轮椅前往中国人保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索赔的时候,却被拒绝受理!原因只有一个:责任认定书上全责方为“醉酒驾驶”!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速腾女车主再三咨询之后只得到一个答案:醉酒驾驶,免赔双方所有损失。

  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等的这些保险都是车主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购买的。但是为什么到了出险索赔的时候却迎来了保险公司冷淡的态度!到底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是否真的不赔?这些被强制购买用作保护车主利益的各种险种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不平等的条款?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

  为什么责任认定书上全责方为“醉酒驾驶”,作为受害者的一方也得不到任何的赔偿?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到的什么是醉驾。

  按照标准,对于认定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并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识状态,而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1的,属于酒后驾驶;而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则属于醉酒驾驶。标准最早是在2004年5月31日首次发布并实施的,而在2011年1月14日已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标准,实施日期为今年7月1日。但是新标准对于认定是否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并没有改变。

  醉驾是否能进行定损获得理赔?

  当事故发生的时候,事故双方在报案之后,会由公安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责任方保险公司会才可以进行定损,车主再根据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而我们在上文中提及到的三元桥醉驾逆行的事故中,为什么因为责任认定书上全责方为“醉酒驾驶”就得不到任何的赔偿呢?

  交强险——“酒后驾驶”能获赔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险种。对于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是无法年审与上牌。根据交强险第三章的赔偿条款中,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次北京三元桥酒驾逆行的事故中,责任方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若这次事故中,责任方被认定为“酒后驾驶”,受害者是可以成功索偿。

  第三者责任险——“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均双方免责

  第三者责任险一般被作为交强险的补充,根据责任免除的第七条第4项中,对“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所以无论是被判定为“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都属于免赔范围。这次北京三元桥酒驾逆行的事故中,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就更理所当然了。

  车上人员责任险——“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均双方免责

  车上人员责任险作为商业险主险的一种,主要负责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也都是很多车主忽略的险种。这次的事故中,小编并没了解到双方是否有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但是即使有购买,也是无法获得赔偿的。根据责任免除第三条第5项中,对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对车上人员伤亡特设的险种,却依然无法保证受害人的利益。只要被判“酒驾”,“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已经无多大差别,保险公司一概不赔!

  我们把和车上人员相关的三种主要险种例举之后发现,对于“醉酒驾驶”,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均属于责任免除条款之内。难怪速腾女车主被保险公司堂而皇之的拒于门外。对于“醉酒驾驶”的责任人无法索赔相信没任何人会有异议。但是身为一名受害者,居然因为对方的过错而被剥夺了本应该拥有的补偿权利!难道当遇上“醉驾驾驶”的拼命三郎的时候我们只能惊叹一句“时也命也”?到底还有多少不平等的条款隐藏在这些被被强制购买用作保护自身利益的保险之内?得知这些可怕的消息,身为车主的你们还敢贪杯嘛?为了更好的保护好自身的利益,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到底交警是如何判定酒驾行为,我们又有那些方法避免酒驾行为呢?

  交警如何判断是否醉酒驾驶

  当车主被拦截要求进行酒精测试的时候,交警会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当事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当呼气检测结果在20mg/ml至80mg/ml之间时,会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被开处罚单并作扣分处理。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按要求进行抽血检验;而当当呼气检测结果超过80mg/ml时,会被认定为“醉酒驾驶”,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当血液检验报告显示违法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若嫌疑人当场死亡,如这次北京三元桥醉驾逆行事件中的日产司机。交警部门对对其进行抽血检验。血液检验报告若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交警会也判定这次的交通意外的责任方为“醉酒驾驶”。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按照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身为车主如何避免醉驾行为?

  开车不饮酒

  最有效避免醉驾行为的第一种方法自然是律己。倘若是开车参加聚餐宴会的时候,对于兄弟哥们的各种劝酒要坚决拒绝。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毫克相当于1杯啤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毫克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两瓶啤酒。别以为小小一杯的啤酒没有问题!完全可以说只要喝1杯啤酒就是酒驾;饮啤酒超过两瓶可成为醉驾。

  饮酒不开车

  参加宴会的时候,预先知道会饮酒的,就不应该开车前往。而在宴会上,兴之所至,有的挡不掉的酒,无论多少下肚,都不应该开车。身为车主,可以找可靠的朋友代驾,又或者选择先帮车原地放着第二天回来取车。

  小心误食“酒”肴

  某些药物和菜肴当中,也是含有酒精成分的。吃了这些含有酒精成分的药物和菜肴进行酒精测试,有可能会出现“酒驾”的假象。当然,食物导致的酒精含量一般为20mg/ml以下,这也是为什么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测试数据在20mg/ml以下的时候不会被认为是酒驾。不管怎么样,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佛跳墙、醉虾、啤酒鸭等一些在制作过程中加了酒精的菜肴在开车之前还是少吃为妙。

  酒驾警示GPS系统

  除了通过自觉控制之外,车主也可以通过现实一些智能的措施达到防止醉驾的目的。在车上安装酒驾警示GPS系统,通过系统的主动测试。当检测装置检测到空气中酒精浓度超出规定标准时,会及时通过显示屏、语音等方式警示车主,并自动连接到服务中心,由中心核实情况后,强行禁止车辆行驶,最大限度地降低酒后驾车风险。

  每一次看到因为酒驾而造成的车祸都会觉得特别难受。醉酒驾驶的危害每一位车主都知道,但是总会有车主鬼使神差的犯错。酒后驾驶可不是一般的害人害己,一旦像这次三元桥事故一样,被判断为“醉酒驾驶”,各种理赔都变得为一纸空文。面对现在各种不平等的车险免责条款,各位车主更应该珍惜生命、原理酒瓶。坚决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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