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保险网 > 特约专栏 > 正文
专家解答交强险四大疑问
2011-09-02 16:39:22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受害人能否将交强险、三者险的保险公司都列为第三人要求赔偿?交强险是否考虑承保车辆的责任?交强险赔偿是否包括医保范围外用药?机动车未保交强险的,能否要求比照交强险处理?专家为您解答。

  【问题】受害人能否将交强险、三者险的保险公司都列为第三人要求赔偿?交强险是否考虑承保车辆的责任?交强险赔偿是否包括医保范围外用药?机动车未保交强险的,能否要求比照交强险处理?

  【专家解答】1、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继承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根椐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将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2、交强险中,除了承保车辆无责任外,不考虑承保车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一律按12万元限额赔偿;

  3、医保范围和非医保范围用药在交强险内无区分;

  4、主流司法观点认为: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的,应当比照交强险的限额先行承担责任后,再由各方当事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独家声明:向日葵保险网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确需使用稿件或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

免费定制保险计划

提交需求,即可获得3家保险公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