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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为亲情护航
2011-03-17 13:38:39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只因掏不起3万元的手术费,来自农村的年轻父亲顾某只好将刚出生不久的儿子扔在北京繁华地区的公交车站,期望有人能收养孩子并为其治病,然而这个无辜的小生命最终还是消失在没有父母陪伴的冰冷病房内。近日,顾某因遗弃罪被从轻判处拘役五个月。
  即便父母也无权剥夺病儿生命

  顾某今年26岁,是安徽省临泉县农民,只上过小学。案发后,警方根据孩子身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他。顾某听说孩子已死,立即赶往北京,随后来到东交民巷派出所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顾某告诉法官,之所以抛弃孩子,就是因为“觉得孩子回家也是等死,就把孩子放到了东单附近,说不定别人见到,能把孩子的病看好。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是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某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考虑到其家庭情况以及顾某前期确实对孩子进行过治疗,当庭依法从轻判处顾某拘役五个月。判决后,顾某表示非常后悔。

  在宣判后,东城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姬广胜对顾某进行了判后释法:“虽然你们作为父母给了孩子生命,但却无权剥夺孩子的生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任何有生命的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的生命。”

  姬广胜法官告诉记者,顾某对抛弃亲生儿还是很痛苦的,虽然他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大儿子,但在农村对男孩是很看重的,他扔掉自己的儿子也是迫不得已,寄希望于有钱人能为孩子治疗。

  在庭审检方举证时,顾某还主动要求看看孩子的照片,提出:“让我再看看孩子吧,他妈就看了他一眼。”虽然距离案发已有4个多月,但在法官宣读起诉书时,顾某还是忍不住流泪痛哭。

  姬广胜法官就此提醒市民,抚养子女是每位公民的法律义务,遗弃婴儿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有先天缺陷的婴儿,目前并无任何法律法规赋予家属或医疗部门有放弃这些生命的权利。如果发现孩子患病,作为父母应该首先克服心理上的恐惧,要想尽各种办法进行救治,如果经济条件有限,可以通过多种方法申请民政或慈善部门的救助,绝不能简单遗弃了事。

  姬广胜法官表示,对一些患儿特殊的疾病,医疗部门也应有相应的困难申请程序,特别紧急困难的情况应由相应的部门先予垫付。

  多因无钱医治而弃婴

  如果一个新生儿患有先天疾病,无疑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阴影和痛苦,特别是一些难以医治的疾病,会造成患儿家庭极其沉重的家庭负担,以至于出现“一病致贫”的现象。

  近年来,父母因无钱医治而遗弃病婴的事情屡屡见诸报端,有许多像顾某一样的年轻父母,面对巨大的生活压力,狠心抛弃因残疾、疾病等原因而不愿抚养的亲生子女。据了解,在某些医院,每隔两三天就能捡到被遗弃的新生儿,绝大多数弃婴的共同特点是患有疾病。

  4年前,抛弃6个月大女婴的朱氏夫妇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北京警方首例因遗弃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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