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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险规定多 旅客应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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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旅游意外险作为旅游保险中的重要险种之一,有着其独有的保障范围、相关规定和监督部门。专家建议出行的市民们,在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时候,需要全面了解其的具体内容。下面向您详解旅游意外险的相关知识。

  旅行社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的15天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 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旅游意外险的赔偿范围

  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险。其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旅游意外险中上述各项赔偿的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商定。

  保险期限及保险金额

  (1)期限

  旅行社组织的入境旅游,期限从旅游者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为止。国内旅游、出境旅游,期限从旅游者约定的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旅游者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限至其终止旅游行程的时间为止。旅游者在中止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后因自行旅游的,不在旅游保险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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