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2、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
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基本保险金额;(2)基本保险金额与50万元的较小者。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50万元的较小者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额度
每份1000元,最低保费为5000元,并以1000元为整数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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