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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吉星高照两全保险理赔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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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3月在新华保险投保《吉星高照两全保险》基本保额3万元(双倍保障),附加08重疾保险,基本保额3万元,年缴保费1878元。被保险人2016年6月24日在莱芜市新市医院确诊脑出血,目前生活不能自理,你觉得呢?

  “是新华保险么?”

  “是的,您有什么事情?”

  “我父亲脑出血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有份保险不知道能不能理赔?”

  “好的,我帮您查询一下保单情况,然后上门去了解一下情况。”

  这是2016年底的一个理赔报案信息。接到报案后,新华保险理赔人员了解到被保险人徐某某,男,49周岁,2010年3月在新华保险投保《吉星高照两全保险》基本保额3万元(双倍保障),附加08重疾保险,基本保额3万元,年缴保费1878元。被保险人2016年6月24日在莱芜市新市医院确诊脑出血,目前生活不能自理。

  根据客户报案信息,莱芜新华保险工作人员认为客户购买保险有重疾和全残两项责任,有必要上门慰问并查看是否达到鉴定标准,当天开车来到乡镇客户家中。了解到客户嗜睡状态,无法言语,肌张力高。客户妻子讲其丈夫之前干冷库,生病前180多斤,当时从肥城回家后突然晕倒一病不起,家中的积蓄也花的差不多了。

  根据上门了解的情况,莱芜新华保险立即联系指定鉴定机构为客户鉴定并上报上级公司。2017年1月初,莱芜新华保险赔付徐某某重疾保险金3万元,全残保险金63409.51。合计93409.51元。(来自: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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