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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年年红两全保险(分红型)特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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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额+红利增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你觉得呢?

  保险期间:十五年、二十年

  交费方式:趸交、10年、15年、20年

  投保范围: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学习的人

  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10%与您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额+红利增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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