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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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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合同终止,对于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任何一项保险金,如果我们均不承担给付责任,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你觉得呢?

  产品名称: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太平洋人寿

  投保年龄:18-60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

  保险期限:到70周岁止

  太平洋·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因下列第(1)至(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约定的“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因下列第(1)至(13)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因下列第(1)至(15)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约定的“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醉酒、斗殴;

  (9)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11)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12)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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