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生命吉祥三宝两全保险(分红型)简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你觉得呢?
   产品名称生命吉祥三宝两全保险(分红型)生命人寿保险
 
  保险类别分红险
 
  保险公司生命人寿保险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在承担上述保险责任的同时,将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