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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财富“缩水” 何不用国寿千禧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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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我国寿险业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保险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各公司的经营结构、产品种类都应随之进行迅速调整,加快分红产品的投放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而面世。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三年固定返还;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生存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领取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额递增

  身故保险金每年递增,以抵御通货膨胀。

  享受保单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示例

  王女士30岁,投保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10万元,选择20年缴费,每年交费9100元,享受如下保险利益:

  1、每3周年固定返还生存金5000元,直至身故;2、最高身故保障20万元;3、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享有保险公司红利分配。以上为简要描述,详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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