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满期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费5万。
4.应急金:若急需资金,最高可按现金价值的80%进行贷款。
5.身故保障金:被保险人于18岁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被保险人于18岁以后非意外身故,给付7.5万元。被保险人于18岁后因意外身故,给付15万。
6.一张保单保两人:大人或者宝宝选择其中一人重大疾病豁免,免交后期所有保费,利益不受损。
7.若累积生存金,累积红利没有发生任何领取,加上满期生存金5万,75岁生存总利用为45万余元。
诚信提示
1.该险种没有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投保人可以另外附加平安宝贝一份(保障见上)。
2.被保险人某年领取生存金后,或者领取红利后,申请后可再累积。
3.重大疾病(男28种,女30种)有90天的等待期。
4.红利分配是不确定,但分红的基数是确定的,不低于公司盈余的70%。
5.保险相等于一种半强制性储蓄,随便中断其投保行动,可能影响您的利益。
6.险种没有好与不好之分,再好的险种也可能存在不足之处,适合自身的险种最好。
7.年交保费和保障额度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和保险需求以及您的家庭经济能力(每年存多少保费)来调整(调高或调低)和制作针对性的保险方案,专家建议年交保费占年收入的15%—20%的比例比较合理科学。
8.不尽之处以实际保险合同为准。
买保险就是买平安,把保障送给每一个家庭,让每一个家庭拥有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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