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通知意味着之前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承保不受限而理赔受限”的业务将完全停止。此前北京地区的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变通方法:假如投保人为自己未成年子女投保50万保额,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付50万保额;发生身故(未满成年时),保险公司赔付10万保额,另退还40万保额所对应的保险费;而被保险人成年后发生身故责任,则按照50万保额赔偿。但依照95号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今后将不得承保未成年人10万元以上的保单。
记者了解到,受到此次文件约束的险种主要是寿险、意外险、重疾险,另外也涉及到其他附带身故保险责任的险种,如子女教育金类保险、甚至养老型保险。可以说,几乎大多数人身保险产品都将在4月1日后对未成年人的承保设限。而其中,重疾险更是“重灾区”。
由于保险产品大都是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而现在有一些重疾险属于增额分红型,保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积累增加。一位准备“抢购”重疾险的家长郑先生表示,“新规定执行后,同样的重疾险,只能有10万元身故保险,当然不合适了。同样的保险,除非降低费率,否则当然是现在买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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