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XX产品即将停售!抢到了就是抢到了财富!抢不到相当于错过牛市!生命表更换,产品保费将全面上涨!几十年算下来要多交好几万块!”
那么,以上说法是否为真?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以上
保险营销员所说部分是对《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
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76号)的误读。根据该文件,的确有部分不符合保监会“人身险新规”情况的产品即将于4月1日之前停售,但保险产品全面涨价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某大型险企精算师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4月1日新规起,一些大型险企下架产品从几十个到上百个不等,由于这些产品多数销售量小,因此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但停售产品中也包括一些险企的主力险种,如
平安人寿的2016年款
平安福寿险、太平洋人寿的金佑人生等。
根据2016年9月保监会76号文,主要有以下几类不符合精算规则的产品需要在2017年4月1日前停售。
首先,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的个人
定期寿险、个人
两全保险、个人
终身寿险和个人
护理保险产品,
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即将停售。而此前,死亡保险金额与累计已缴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调整,这一比例为固定的120%。此条直接影响了产品价格。
例如,一位20岁的消费者投保了10年期的定期寿险,则其到期年龄为29周岁,其死亡保障金额由此前缴纳保费的1.2倍提升到1.6倍,在增加消费者保障权益同时,保费也会提高。
第二,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新产品,中国保监会将不接受其审批与备案,也即将停售;第三,
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调整为年复利3%,不满足条件的要停售;第四,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不满足条件产品应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