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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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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提到投资型保险时,人们现在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分红险,分红险成为市民青睐的宠儿,因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让投资者更清楚明白分红险,特下发了《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

  第四条 红利分配的方式包括增加保额或现金分配等,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条款中载明其采用的红利分配方式。

  第五条 保险公司设计、拟订的分红保险产品,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方可销售,修改时亦同。

  第六条 保险公司必须开发专门的电脑系统,并确保能够支持分红保险产品。

  第七条 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分红保险产品销售的地域范围。

  第八条 保险公司申报分红保险产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一般产品报备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办法;

  三、分红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四、红利分配方法;

  五、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

  六、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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