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建立以险企作为买方的主导地位,将促进整个金融资产管理市场的统一、竞争格局,其他金融机构将根据保险公司需求开发更多风险管理责任明晰、收益稳定的创新产品,有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下发,显然在一些投资条件上有所放松。而之前,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一般集中在几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部分中小险企负责人也希望在审批条件、投资条件上有所放松。
在当前投资环境下,手握万亿资金的险企也在一直寻找投资突破口。今年下半年以来,发改委集中批复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是给了保险资金创造了机会。
事实上,今年5月以来,国内多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继低调发起设立基建债权投资计划,如太平的“四川高速债权投资计划”、平安的“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债权投资计划”等等。截至目前,保险行业累计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已超70个,金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仅年初以来就新增金额约500亿元。
在多位保险投资人士看来,门槛的降低为更多保险公司投资其他金融产品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创造了条件。由于寿险公司的盈利周期较长,不少保险公司尚未进入盈利周期,偿付能力要求的适当放宽可以减小险企筹资压力。
此次出台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投资地域范围上明确了保险资金可投资的25个主要发达国家(地区)和20个新兴市场,标的扩大至货币市场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与不动产。
据此细则,境外投资占比为15%,但由于保险资金总量增长明显,为6万亿大数,因此,险资境外投资数量有望达9000亿元,险资境外腾挪空间巨大。
“国外市场大多还没有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出来,趁着现在这个时机走出去,可以用较低的价格获得优质资产。”有人士表示说,本着“走出去”战略思路,通过全球配置,可以提高保险资金收益,减少资金运用风险。
为加强境外投资的风险控制,较之前的规定,细则主要在相应资质条件上有所增加。此外,险资直接投资的不动产,限于位于发达市场主要城市的核心地段,且具有稳定收益的成熟商业不动产和办公不动产;可投资的境外基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投资货币市场类工具,其发行主体应当获得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信用评级。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此前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经济下行大环境下,保险投资新政能为支持(我国)经济稳增长做出行业贡献,同时也给保险资金运作打开了通道。”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