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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如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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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人抱怨看病难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医疗费用的过高。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与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大大加重了居民负担。

  很多人抱怨看病难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医疗费用的过高。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与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大大加重了居民负担。

  人吃五谷杂粮,就会生世间百病,而一旦生了病,就需要就医。但现在医药费居高不下,随便去门诊看一下抓点药,动辄就要几十块钱;若再住上十天半月院,好几千块钱就搭进去了;倘若再不幸,碰上个什么大病,譬如肾病、癌症的,动一次手术就得好几万甚至几十万,这对大多数工薪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

  怎么缓解咱工薪族的看病压力?小算盘为你支一招,对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老百姓来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今天,就让小算盘详细地给大家介绍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常识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是由个人自愿参保的。目前成都市现行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补一、补二和补三。补一主要适用于减轻职工住院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风险,补二适用于减轻职工患慢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风险,而补三则适用于减轻职工在基本医疗报销后承担的医疗费用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实行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很多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的地方还将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这几类补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共同成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满足医疗消费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哪些人可以买?

  今年11月1日调整后的文件规定,以下三类人群可以参与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1.在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社保和医保的人;

  2.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包括了大成都的概念;

  3.参加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

  ●如何买?

  符合参保范围的三类人员,需要办理下面的手续:

  1.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的人员,凭身份证、社保卡到成都市社保局直接购买。

  2.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凭各区(市)县参加基本医疗的证明、身份证到成都市社保局直接购买,比如在金牛区办理了社保和医保的人员,必须凭身份证、社保卡以及社保机构开具的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到成都市社保局可以办理。

  3.参加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由单位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

  ●住院后怎样报销?

  1.查看所购买的保险是否已经生效

  成都市各补充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如下

  补一:办理手续之日起12个月以后住院的;

  补二:办理手续之日起12个月以后住院的;

  补三:初次参加保险缴费满6个月以后。

  2.在60天内到市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生效后,在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点住院,一次性住院治疗出院之日起,参保人员应于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补充医疗保险单(补三凭缴费单),以及出院证、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参加省和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还须持省和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情况证明,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则不予报销。相关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报销。

  3.不予报销的范围

  有一些是属于不予报销的范围,分别是:

  异地安置人员以及因探亲、休假、因公出差等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医疗机构(指未与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

  康复疗养、康复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未生效期限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在对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之后,补一、补二、补三,我们究竟该买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把1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文件给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三种住院险请你对号入座

  补一适合于患重大疾病的人

  ●特点:适用于减轻职工住院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风险。一次性缴费,终身有效。

  ●缴费:1.以份为单位进行购买;

  2.每一份缴费标准为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乘以5%,按照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14638元计算,缴费为731.9元。

  3.年龄在55周岁以上者,每超过1周岁加收10元,比如购买之日已经年满57岁,那么缴费标准将加收20元。

  ●报销:

  报销前提:初次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满12个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报销标准: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减去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自费项目以及自负费用外,余下部分报销30%,最高报销额为5万元。

  ●提醒:本补充医疗保险可同时购买多份,每次报销只能使用1份保单,每份保单也只能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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