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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农合大病保障增至40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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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吉林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的大病保险政策,其中规定新农合大病保障增至40种重大疾病,重型病毒性肝炎等纳入保障范围。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卫生厅获悉,为更好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13年吉林省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350元,大病救治病种也由卫生部规定的20种扩大到40种。

  在卫生部将胃癌、肺癌等20种大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吉林省将医药费用较高的重型病毒性肝炎、关节置换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保障范围,这意味着吉林省重大疾病病种扩大到40种。

  且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县级以下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不低于7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10倍以上。此外,预计今年7月份,吉林省还将正式建立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省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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