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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民大病费用可报销逾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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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今社会,由于人们不良的生活习惯、工作压力的增大和环境污染等原因,各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正呈逐年上升和年轻化趋势。因此,国家正在推行大病医疗保险。而江西省规定,农民大病费用可报销逾七成。

  日前,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2013年2月底前,新农合原则上对相关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份限定费用的70%左右。

  陈竺提出,要继续推进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同时,要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将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民政部门的衔接,由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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