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减少或取消重疾附加险的流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投保人应于除年生效对应日或月生效对应日之外的日期提出申请,从下一个月生效对应日起生效,减少或取消部分的保险金额将不再扣除风险保障费用。

  1、申请时间:被保险人生存且保单有效,投保人可提出取消或减少《泰康附加e理财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部分保险金额的申请。

  2、操作规则:

  (1)受理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2)受理条件:被保险人生存且保单有效;

  (3)投保人应于除年生效对应日或月生效对应日之外的日期提出申请,从下一个月生效对应日起生效,减少或取消部分的保险金额将不再扣除风险保障费用。

  (4)若申请减少《泰康附加e理财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则《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可选部分的保险金额须同时进行调整,两者保额必须保持一致。

  (5)若申请取消《泰康附加e理财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则《泰康e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可选部分的保险金额不受影响。

  (6)变更生效日:下一个月生效对应日起生效。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