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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恒重大疾病保险投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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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患有条款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重大疾病基本保额30万元,合同终止。

  康先生36岁,想帮自己与妻子购买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分析如下:

  男,36岁,年缴12900元,缴20年,基本保额30万,保终身。

  女,35岁,年缴11400元,缴20年,基本保额30万,保终身。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利益如下:

  1、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患有条款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基本保额30万元,合同终止。

  2、合同生效一年内因患有条款列明的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身故,本公司退回保单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因重疾(生效一年后),或意外伤害造成身故,给付基本保额30万,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生存至70岁或其他年龄时都没有因重疾理赔过的,可以退回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

  5、在人生急需用钱时,保单可作抵押,借取现金价值的80%,最长可借半年。

  6、如果被保险人一生无病痛也没有退现金价值的,到终老时也可一次性留给下一代30万,(可以先投保,睇了保单后觉得不是太理想的话你可以在10天内退回,这是不用你损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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