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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提醒购保险支出不宜超过年收入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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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保险可以转移风险,但买“不对”的又会制造新风险;好的保险产品不少,但低收入者“高攀”就容易出问题。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合理购买人身保险的公告,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选择和自己需求匹配的产品,保险支出不应超过年收入的15%。

  买保险可以转移风险,但买“不对”的又会制造新风险;好的保险产品不少,但低收入者“高攀”就容易出问题。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合理购买人身保险的公告,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选择和自己需求匹配的产品,保险支出不应超过年收入的15%。

  据了解,中国保监会官网上公布的《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公告》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人身类保险前,应该了解最基本的知识,客观分析自身的需求,还要考虑个人或家庭的收入状况,选择“门当户对”的保险产品。

  针对投资理财型保险风靡的现状,公告提醒消费者,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公告尤其指出,如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应当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此外,买保险也不能“过量”,一年中,保险费的全部支出应控制在年收入的5%~15%之间。5月16日,广西保监局人身保险处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示,15%的“红线”是相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其收入85%的部分应足够应付家庭开销,如果消费者的年收入在1万元左右,并不适合以15%作为参照上限。

  记者了解到,2011年,我区人身类保险的投诉为89件,每亿元保费的投诉量为0.69件,略低于财产类保险的投诉。不过,近年来,在人身类保险方面,保障与理财功能相结合的产品投诉量增大,一些业务员在销售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一些消费者对保险知识了解较少,不了解保险和储蓄的区别,或是被“收益”冲昏头脑,产生了一些纠纷。例如,一名消费者向广西保监局投诉,他去银行存款,却“被骗”买了保险。而事实上,他不但已经按要求抄写了“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语句,而且从账户上划走保费5000元,他都签字认可。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提示消费者了解购买人身类保险的特点和风险,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在保险业内开展“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综合治理”活动,通过“练内功”来净化行业风气。

  关于购买人身保险,广西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还向消费者传授两个很有用的小技巧:第一,重视最后一道关卡——犹豫期内保险公司的回访,在这个时候,如果对购买产品的内容有疑问,还可以提出;如果想反悔退保,只需交10元工本费。第二,如果有业务员交代回访时一律回答“是”,请长个心眼——这单保险很可能有问题,同时,可以马上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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