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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增15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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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获悉,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印发了《江西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补充规定》,将15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记者获悉,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印发了《江西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补充规定》,将15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据了解,我省在已有的尿毒症、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光明·微笑”工程免费救治的基础上,将国家规定的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等15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这15类疾病的新农合患者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

  此外,对县外住院实行最低补偿,对按规定办理了县外就医转诊备案手续的参合患者,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金额小于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25%时,新农合基金按25%进行保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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