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保险行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5168.26亿元,同比增长32.18%。其中,财产险占比约25%,同比增长7.78%。寿险占比约59%,同比增长36.95%;
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430.41亿元,同比增长86.77%。
平安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2006年-2015年的十年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复合增长率高达118.4%。如果以新“国十条”所定位的保险密度发展目标来计算,我国健康险保费规模在2020年将会达到1.5万亿元。
早在2015年商业健康险的品种已达至2300种,2016年单单
光大永明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在售的健康险即达72款。产品的多样化虽丰富了市场选择,但同时也让消费者对差异巨大的保险价格感到难以适从。业内人士称,保险产品定价复杂,目前要实现定价标准化仍不现实,但未来在多维数据的推动下有可能会实现定价标准化。
“黑白名单”差异大
业内人士称,“不同公司产品价格的大幅差异主要是源于保险产品本身的不同,比如根据黑名单制和白名单制设计出的风险保费价格差距可达到两倍以上。”黑名单制和白名单制是保险业常用的一种大类产品设计分类。其中,黑名单制的产品会直接列出一些不能保的疾病,而白名单制会列出保险公司能保的疾病,相比而言黑名单制能够保的药品会远多于白名单制,风险价格相应就会提高。但是,该业内人士亦表示,“如果真要细化到产品内部如某个具体疾病的保险上,不同公司的价格差别其实很小,约摸只有10%-20%之间浮动,而这也主要是一些附加健康管理功能带来的差异。”
定价影响因素复杂
据悉,在开发和设计保险产品的过程中,最关键的技术就是定价。定价是否恰当合理,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的盈亏和市场竞争力。目前,保险公司定价一般采用三要素法,即按照保险公司自身情况及监管规定设定预定利率、附加费用率和预定发生率等假设,再采用精算原理计算价格。其中,预定利率指保险公司拿保费去投资可能获得的收益率,附加费用率指公司的运营成本费用;预定发生率则指产品设计时会制定一个假设的疾病发病率和阶段死亡率,根据这三大要素,一个保险产品的价格基底就搭建了起来。
但虽有上述三大要素作定价依据,光大永明
人寿保险公司产品精算部副总经理余火军仍指出,“保险产品的价格本身还受到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产品保障范围、销售渠道、公司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产品个性化明显;再加上商业健康险本身逆选择风险较大,医疗成本和检出率都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各家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也不一样。综合以上因素,商业健康险很难形成业内统一的价格标准。”再者,余火军还表示除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障利益和价格外,不同公司的品牌形象、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提供的产品与客户需求的贴合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单纯拿产品价格来做对比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
多维数据或将推动价格标准化
在产品价格未来能否实现业内标准化上,余火军说道,“即使未来大数据等技术发展相对成熟后,在产品定价上完全脱离人的参与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健康险确实不同于财产险,人的身体很难像一台电脑一样去精准定价。但如果未来能够收集到足够多的多维数据,把人的消费行为、生活行为都统计到模型中去,建立足够多的个人健康参考维度,也是有可能实现业务保险价格标准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