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记者14日了解到,由保监会、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实施商业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已下发至我省,芜湖成为全国31个试点城市之一,市民半个月后即可开始享受这项利好优惠。
芜湖入围试点
日前,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下月起全国31个城市实施购买商业保险支出抵扣个税,即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税前予以扣除。通俗讲,就是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31城下月起最高提至3700元。
记者了解到,在这31城中,我省芜湖市在列。
新险才可享受
安徽省保监局相关人士向安徽商报记者介绍,并非是购买保险公司现有的商业
健康险,而是要购买重新设计的税优型商业健康险。这个险种,将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设计自己的模型,然后上报保监局审核通过后,芜湖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才能向市场推出此种健康险,同时要对接地方税务系统。
保监会曾发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的税优型健康保险要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采取
万能险方式,包括
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其中,医疗保险应与基本
医保、补充医保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前述两项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不得重复报销;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今年1~10月我省健康险保费收入53.27亿元,相比1~9月增长近4亿元。相关人士认为,虽然国家文件规定下月起就可实施,但市民真正享受到这项抵扣优惠可能还没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