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买保险,还是卖保险,我想你都应该对以下关于保险的专业词语以及涵义有一定的了解,不然你可能会云里雾里而不知所云的.在此我想以自己的理解方式,用一般性的语言作如下叙述.
有哪些呢?
客官:请往下看:
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责任范围,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哪些赔哪些不赔;
保障额度:俗称:保额.所有的保险都是一定会有的,象标的一样,就是保险承保时,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确定的相应保险合同中最高的赔付金额;在人寿保险中,可以看成是某个被保险人的身价的,其额度只在承保时受保险核保规定的限制,赔付时是不受限制的,在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内出现赔付时,承保多少赔付多少;
保险费:为保险额度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其费用通常是保险公司通过精算而来的,所以对于保险险种,只有保障额度的不一样和保障利益的不同,贵与不贵只是表面上的东西,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保障期间:保险合同约定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段,也可以说是保险合同的起止日期;
观察期:是保险公司在部分保险合同中为规避道德风险而设置的使保险合同延期生效的一个时间段,通常是在承保健康险或疾病医疗保险时设立的,意外险通常不会有此约定;
冷静期:是在保险合同签订后,由客户收到相应保险合同并签署回执开始后的十个工作日期间,其目的是让客户能有一个对保险合同的认同与接受的过程,避免因营销员或其他因素的误导,使客户出现承保的盲目性,以避免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对于意外险合同而言,是不具有冷静期的;
缴费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性而约定的连续缴费的期间,会随保险合同的不同而不同,最短期间为月缴,最长期间为终身缴费,不同的缴费期对保险的费率会有一定的影响,其计算方式通常是以年缴为单位进行折算,因此,月缴的保费通常是:年缴保险*0.09,季缴保费为:年缴保费*0.27,半年缴保费为:年缴保费*0.51;
现金价值:是保险合同在扣除风险费及相关费用后而留存在相应保险合同中的价值.该价值会随保险合同的中保障额度的变化而变化,同时也是保险合同退保时退返给客户的实际退还金额;
均衡费率:是一种计算保险费的方式.是保险公司根据相应的保险利益结合某一群体的风险概率而制定的一种均衡的缴费方式,通常可以理解为不同年龄层面的平均费率,也是根据不同年龄层面的风险发生率而确定的,即:在年龄较轻的时候,风险相对较小,本应该收取较少的保险成本,却一样支付承保时确定的保险费用,但在年龄较高的时候,风险相对较大的时候,本应该支付较高的保费时,却一样保持与承保时相同的费率,简而言之就是:在合同签订是确定的年缴保险费是多少,不管今后因年龄的增加或风险的增加情况如何,其缴纳的保费每一年都是相同的;
自然费率:相对于均衡费率而言,年龄越大风险也相对越大,因此每一年所缴纳的保费也会越高,是随着自然年龄变化而使保费也发生变化的一种缴费方式;
现金红利:当投保人投保的保单,在某个保单年度产生红利时,保险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派发给客户的一种方式;
累积增值红利:当投保人投保的保单,在某个或整个保险承保的有效期内产生红利时,该红利一直存放在该保险合同项下,在累积到约定的年期时,一次性返还给客户的一种红利;
返还型:通俗的讲,就是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在合同约定的时期时,会一次或分次的返还给客户的一种险种;
消费型:即: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保险合同到期时,保险合同终止,所缴保费作为风险保障费用不退还给投保人/被保险人;
补偿型:是针对保险合同出现责任范围内的理赔时的赔付方式.这种方式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障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客户的实际支出进行赔付,多是意外医疗保险合同,客户可以根据意外伤害时发生的收据向保险公司索赔,用多少赔多少,按实际的支出进行补偿,故称:补偿型!比如:某一次医疗费用花费8000元,最高保障额度为5000元,最终补偿为5000元,如实际医疗费用为4000元,最高补偿为4000元.
给付型:是针对保险合同出现责任范围内的理赔时的赔付方式,和补偿型不一样的是,该赔付方式为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保障额度的约定进行理赔,而不是根据实际的费用进行理赔.对于目前许多有社保的人士来说,是非常具有实际意义的保障.比如:某一次合同责任履行时,实际医疗费用为20000元,保险合同的保障额度为10万元,保险公司即赔付10万元;
自动垫缴:为保险合同因故没有缴纳续期保费时的保险合同的一种缴费形式,这种形式是在保险合同最初签定时约定的,如果希望改变这种方式,必须要重新与保险公司作合同内容变更操作.这种形式的好处为:当保险合同到期未缴入续期保险费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自动从保险合同中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中扣除风险保费,只到现金价值不足以支付一期保费为止,因此,如果没有营销员良好的跟进服务,则当保险合同到期终止时,该保险将成一纸空文,不仅前期缴入的保费一无所有,而且保险合同也不具有保障意义了.这也是该选择不足的地方了.所以在保险合同签订时,千万要认真衡量,
宽限期:通常保险合同在一年届满时需要缴纳续期保费,从保险合同周年日开始,再延两个月,这二个月被称为宽限期,如果是意外险合同,超过宽限期的保险合同将会自行终止,被保险人不再享有保障利益,如果是多年缴费的寿险合同,则自动进入复效期,虽然被保险人同样不享有保障利益,但保险合同是有价值的,客户可以选择退保或复效;
合同中止:通常是指人寿保险合同在保险到期后未继续缴纳续期保费,且己过两个月的宽限期时的保险合同,这时的保险合同期为保险合同中止期,在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将不享受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但保险合同并未终止,处于中止期的保险合同,在两年内客户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申请复效,让保险合同重新生效,二种是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将会按中止时的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退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中止两年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就只有退保的选择了;
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中止不同,保险合同终止时,被保险人是不享有任何保障利益的,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退保,没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保障意义,在保险合同中,一般多年缴费的合同在保险合同终止前,会有两年的合同中止期,而一年期的保险合同(如意外险保险合同)一般是没有中止期的,在60天的宽限期后即行终止;
合同复效: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在中止期间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恢复保险保障的一种动作,一般情况下申请复效的保险合同,需要提交与新保单相同的投保手续,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且通过保险公司的正常核保,如果这时候被保险人因健康情况发生变化时,保险公司可以提出加费承保\免责承保\拒保的决定,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同意加费或免责承保,则可以作保单退保处理,由保险公司退还该保单项下有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终止.
保单借款:是指保单所有人以保险合同作为信用资信,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的操作,相对于向银行贷款更简单快捷,在保险单借款的期间,保险公司会按当时的银行利率进行计算收取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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