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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扩大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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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农村家庭因为遭遇重大疾病而出现返贫,为了保障群众的健康,减轻大病患者家属的经济负担,山西省扩大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

  从山西省卫生厅传来消息,新出台的《山西省新增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从本月起,我省农民大病医保新增14个病种。由此,我省新农合大病救助病种量扩大至20种。

  据了解,我省在已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6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新增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死、1型糖尿病、甲亢、脑梗塞、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14种重大疾病。

  以往这些大病虽都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但是,实际报销比例不超过50%,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些大病都足以致贫。将这些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这些疾病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限额内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和患者共同支付。这些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即新农合补偿70%的同时,如果患者属于贫困救助对象,民政部门还将补偿20%,患者只需支付医药费用的10%。

  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何进凯主任介绍,目前,我市已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乳腺癌等8种(类)新农合大病救助保障,2012年起我市在娄烦、阳曲、迎泽、杏花岭等4个县(区)分别试行肺癌、心肌梗塞、结肠癌、直肠癌等12种大病救助,将这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今年,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将制定本市新农合大病救助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这12种大病的救助,在4个县(区)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开,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的覆盖范围。至此,我市新农合大病救助病种也将达到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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