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人身意外保险不保医疗费 除非附加医疗意外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王先生发生了车祸,想起自己出游前曾投保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可保险公司依却表示医疗费用方面则完全不负赔付责任,除非当初投保人身意外险的时候有附加一个医疗意外险。

  王先生今年自驾到某事去游玩,没想到路上发生了车祸,所幸的是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王先生的右腿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再加上手术和住院费用已经花去了近2万元,闻此噩耗,王先生悲痛之余想起自己出游前曾投保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

  没想到保险公司给出的回复是王先生的右腿残废只属于五级残废,依照合同只能赔付20%的保险金1万元,而医疗费用方面则完全不负赔付责任。对此王先生非常懊恼,认为自己的医疗费用也是意外造成的,属于人身意外险的负责范围,应该也予以赔偿。

  点评:意外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人身意外险的责任范围较为单一,一般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但不包括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其中对于死亡是全付,对于残废给付又有分付的规定,即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因此保险公司对于王先生的理赔是合理的。

  如果王先生当初投保人身意外险的时候有附加一个医疗意外险,那么才可以得到为住院使用的医疗费用的保障。

 

分享到:

关于 的更多内容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