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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疾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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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重大疾病不再意味与“身故”画等号,但与之相伴的是不断飙升的治疗费用。“一人患重疾,一夜回到解放前”、“一场重疾消灭一个中产家庭”,这些看似俏皮实则沉重的话题屡屡被老百姓提起。平安因此推出康盛终身男性重疾险,为广大客户带来守护健康的福音。

  适用人群:年龄为16周岁至50周岁的男性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公司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

  给付上述"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豁免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对于本公司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公司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是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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