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提高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5年起,曲靖市连续7年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由“十五”末的699元提高到2011年的1422元,增幅达103%。
2011年,全市共办理了未参保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障13156人的参保手续,其中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超龄参保人员”10573人,并按月领取了基本养老金。同时还解决了2583人多年来养老保险遗留问题,至2011年底,将全市符合条件的1779户企业4993名老工伤人员纳入了社会统筹,一次性补缴了清偿费3322万元,切实解决了老工伤人员后顾之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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