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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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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市《关于加强和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已经出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

  上海市《关于加强和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已经出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

  “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称‘新农合’)建设取得了令人欣喜的发展与突破,人均筹资达980元,为全国最高筹资地区,保障农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大病有保障、小病就近看已成为现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明显有效缓解。”这是市卫生局于今日在通报介绍2011年上海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时发布的消息。

  据上海市卫生局介绍,“新农合”制度取得显着实绩:一是参保实现全覆盖;二是保障层次提高,全面实现了“新农合”经费区级统筹;三是保障水平提高,经费补助提高到人均120元;四是费用实时报销,医疗负担大大减轻;五是实现跨区就医,农民看病可在其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跨区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费用按“新农合”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慧择提示:在继续巩固郊区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做到以区(县)为单位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加快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要合理搭配商业保险加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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