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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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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期护理若想“保险”,有了制度保障还不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也很重要。目前,杭州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日渐突出。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出台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方案,探索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难题。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失能人员,也就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群体,其中以老年人为主。桐庐作为浙江省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之一,60岁以上老年人分别占全县户籍总人口的21.4%,其中重度失能人员达2000余人。
 
  据杭州桐庐县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叶卫星介绍,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范围不仅限于老年人,只要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参保。一旦参保者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导致失能,经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以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在待遇方面,目前桐庐县设计了三种不同的补助模式:在医疗机构护理的按40元/床日结算;在养老护理机构护理的按30元/床日结算;居家上门护理的实行按月定额补助,标准为540元/月。按上述标准结算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试点方案,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基金承担30元,政府补助30元,将来会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据叶卫星介绍,桐庐县将在4月份开展重度失能人员的评定工作,确保失能人员最快在7月份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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