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中国人寿将迎来营销业务开办二十周年。为庆祝营销二十年,答谢社会各界、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中国人寿的关心、支持与厚爱,中国人寿集几十年重疾保险研发经验之大成,创新设计,推出新一代重疾保障产品:国寿福保险组合计划。
【国寿福保险组合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10、20年交
【国寿福保险组合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疾病身故,退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其他情形按基本保额50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确诊发生50种重疾中一种或多种,退还所交保费(不计计息),合同终止。180天后确诊50种重疾中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额50万给付,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确诊发生10种特定疾病中一种或多种,按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计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180天后确诊10种轻症中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额的20%(10万)给付(最高10万元为限),给付一次,合同继续有效。
高度残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发生高残,按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计息)给付高残金。其它情形高残,按基本保额50万元给付高残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