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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国寿福保险组合计划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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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医疗保险给了我们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范围有限,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对自付部分的重要补充,以下是中国人寿国寿福保险组合计划产品介绍。
   2016年,中国人寿将迎来营销业务开办二十周年。为庆祝营销二十年,答谢社会各界、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中国人寿的关心、支持与厚爱,中国人寿集几十年重疾保险研发经验之大成,创新设计,推出新一代重疾保障产品:国寿福保险组合计划。
 
  【国寿福保险组合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产品组合:国寿祥瑞终身寿险+国寿附加祥瑞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缴费期间:10、20年交
 
  【国寿福保险组合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疾病身故,退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其他情形按基本保额50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确诊发生50种重疾中一种或多种,退还所交保费(不计计息),合同终止。180天后确诊50种重疾中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额50万给付,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确诊发生10种特定疾病中一种或多种,按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计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180天后确诊10种轻症中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额的20%(10万)给付(最高10万元为限),给付一次,合同继续有效。
 
  高度残疾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发生高残,按附加合同所交保费(不计计息)给付高残金。其它情形高残,按基本保额50万元给付高残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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